关于电商学院2024-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调整的情况说明
    来源:电子商务学院 时间:2025-11-03
    
	      电子商务学院23农商1班易瑾恒因不符合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条件,故取消其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。经班级评议、二级学院奖助评审小组同意,现调整23农商2班陈永?;?024-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。
现对调整结果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,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向电子商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实名制反映(崇德楼309),或邮件至934694829@qq.com进行实名反馈,逾期不予受理。
现对调整结果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,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向电子商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实名制反映(崇德楼309),或邮件至934694829@qq.com进行实名反馈,逾期不予受理。
	电子商务学院
	2025年11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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